「小心!散裝休閒食品含防腐劑、漂白劑」發布會

散裝休閒食品挾其式樣選擇性多、數量可自由控制及花樣色彩動人等因素,在校園週邊商場發跡後,就一直是零嘴愛好者經常流連的地方。
這些未經包裝、色彩花花綠綠、五顏六色、各式各樣的休閒食品,在消費者陸續的挑揀下、且未經有效隔離的環境中,是如何維持它的美艷且不會劣變?又在缺乏充分的食品標示的資訊下,諸位零嘴的饕客是否曾對散裝休閒食品的添加物產生疑慮?因此,消基會即針對市售的散裝休閒食品進行抽查測試,以了解其漂亮的背後和不腐壞的秘辛,提供消費者參考。

採樣---
本次散裝休閒食品採樣係於台北市的量販店、休閒食品專賣店、特賣商場、迪化街商圈等十一處購得,樣品選擇「芒果乾」、「芭樂乾」、「橄欖」及「梅子」等4類為對象,分別採得13、8、8及7件合計36件的樣品。
調查測試項目與方法
散裝休閒食品調查及測試項目包括:價格、標示、人工色素、防腐劑及漂白劑測試等,係依據中國國家標準第10889號(CNS 10889)「食品中色素之檢驗法」、CNS 10949「食品中防腐劑之檢驗法」及行政院衛生署藥物食品檢驗局出版之常用食品檢驗方法專輯(一)中之「食品中漂白劑之檢驗方法-二氧化硫之檢驗(一)」進行。

調查及測試結果(請見附件表格)
一、購買價格---價差最高3.1倍
本次購買的散裝休閒食品,「芒果乾」每100公克單價介於20至45元之間,「芭樂乾」每100公克單價介於13至40元之間,「橄欖」每100公克單價介於13至30元之間,「梅子」每100公克單價則介於27至40元之間。以迪化街商圈購買者較便宜。

二、標示---100%未完整標示
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十七條對於食品標示的要求,「品名、內容物名稱、重量、食品添加物名稱、廠商名稱、電話號碼及地址、有效日期」是針對「有容器或包裝之食品」,對於本次「散裝休閒食品」,當場撿選再包裝的商品販售方式,雖未有專法加以規範,亦應適用食品衛生管理法之要求。
樣品中僅有於家樂福購買之樣品有標示「有效日期」及「重量」,愛買及大潤發購買之樣品有標示「重量」及商店資料外,其他採樣地點之樣品包裝袋上除價格或商店資料外,則無任何標示字樣。

三、人工色素—92%含人工色素
食物的色澤,往往也是挑起消費者食慾的重要因子,但許多食材在經過加工後,常常會失去了原有的顏色,因此食品加工業者為了使產品賣相更好看、更誘人,添加人工色素就是一個常被採用的方式。人工色素多是由石化工業產物經磺化、重氮化等化學反應製得的化學合成物,因此其食用安全性均須經衛生單位研究評估,作為是否可以安全使用之依據。
目前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用量標準,著色劑包含天然色素及人工色素,可以使用的人工色素主要有:食用藍色1號(Brilliant Blue FCF)、食用藍色2號(Indigo Carmine)、食用綠色3號(Fast Green FCF)、食用黃色4號(Tartrazine)、食用黃色5號(Sunset Yellow FCF)、食用紅色6號(New Coccin)、食用紅色7號(Erythrosine)、食用紅色40號(Allura Red AC)及上述7種(食用紅色6號除外)色素之鋁麗基。
測試結果:除編號1號「愛文芒果干」、30號「櫻桃梅」及35號「檸檬梅」未檢出人工色素外,其餘樣品皆檢出法規允許使用的人工色素,檢出的人工色素包括食用黃色4號、食用黃色5號、食用紅色6號、食用紅色7號及食用紅色40號等5種;其中有四種芒果干竟含三種人工色素。

四、防腐劑
食品在貯存的過程中,為了防止微生物孳長而造成食品的腐敗,以延長食品的保藏期間,除了殺菌並有效隔絕、控制溫度、酸鹼值或水活性等方式外,添加防腐劑亦是一個常用的輔助方法。
食品添加物防腐劑的種類很多,本次檢測所檢出的防腐劑種類有2種:苯甲酸類及己二烯酸類。苯甲酸由消化道吸收後,會代謝為馬尿酸,由尿液排出體外,對老鼠之半數致死量(LD50)為2.0公克/公斤,根據世界衛生組織的建議,以一個50公斤的成年人為例,苯甲酸之每日攝入量應小於0.25公克。己二烯酸則在攝入後,最終會代謝成為二氧化碳及水,毒性較低,對老鼠之半數致死量(LD50)為7.4公克/公斤
根據「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用量標準」的規定,「糖漬果實類、脫水水果」苯甲酸類防腐劑的用量以苯甲酸計為1.0公克/公斤以下;己二烯酸類防腐劑的用量以己二烯酸計為1.0公克/公斤以下。
測試結果,69%含防腐劑,其中29號「黃橄欖」及36號「紅八珍梅」的苯甲酸檢出量超過1.0公克/公斤的法規標準,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十二條」的規定,可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之罰鍰。

五、漂白劑---72%含漂白劑
食品添加物中最常用來當作漂白劑的即是亞硫酸鹽類,它具有漂白、防止食品產生褐變功效,還可以抑制微生物的生長,在蔬果加工的保存上,亞硫酸鹽是一種常用的食品添加物。
食入亞硫酸鹽,多數人可以將它轉換為硫酸鹽而排出體外,但部分人則可能會對亞硫酸鹽產生過敏,尤其是對於氣喘病的患者。攝入過量的亞硫酸鹽可能會引發的症狀則包括呼吸困難、腹瀉及嘔吐等。
根據「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用量標準」的規定,「脫水蔬菜及其他脫水水果」漂白劑亞硫酸鹽的用量以二氧化硫的檢出量計算,不可高於0.5公克/公斤;「糖漬果實類」二氧化硫的檢出量則不可高於0.1公克/公斤。

測試結果:有72%含漂白劑,其中屬於「脫水蔬菜及其他脫水水果」的樣品,雖然都合於二氧化硫的檢出量不可高於0.5公克/公斤的規定,但其中10號「紅芒果干」及19號「芭樂干」,二氧化硫的檢出量已接近法規容許的0.5公克/公斤關卡,消費者及廠商都應該要有所警覺。屬於「糖漬果實類」的樣品中,21號「百香芭樂」、28號「辣橄欖」、35號「檸檬梅」及36號「紅八珍梅」二氧化硫的檢出量高於0.1公克/公斤,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十二條」的規定,可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之罰鍰。

總結---
散裝休閒食品非常值得詬病的就是標示的問題,諸如本次檢出之人工色素、防腐劑及漂白劑等添加物及有效期限等重要資訊多未以標示的方式告知消費者,明顯違反資訊透明的精神。
對於散裝休閒食品可能存在許多添加物的問題且又沒有明確的標示說明下,消基會仍然建議消費者「標示不全商品 不買,顏色鮮艷食品 不吃」,確保自身食的安全。


資料來源:http://www.consumers.org.tw/unit412.aspx?id=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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